江苏建筑节能取得新突破
发布时间:2010-01-25
建筑节能是降低建筑使用能耗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、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。近年来,江苏省各地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,四轮联动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。江苏省各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,依法落实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措施。江苏省政府颁布《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》后,南京市、苏州市、扬州市等市先后出台具体管理规定,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。
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。着力完善财政扶持政策,该省政府设立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,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补助建筑节能示范项目。一些地方出台了建筑节能财政补助政策,并将墙改资金返还等与建筑节能挂钩,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逐步显现。
新技术、新能源 应用示范项目以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为先导,统筹推进新建建筑的节能技术应用,以及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等工作。近3年来,该省累计开展了41个国家级和249个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建设,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总量位居全国前列,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。
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明显加强。重视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,积极施行建筑节能闭合监管,不断加大法规标准执行的力度。2007年至2009年,该省按节能标准新建建筑的比例分别达84%、87%和9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