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
发布时间:2009-11-25
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不动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加强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。
《通知》指出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是营业税的主要税源行业。为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,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〈不动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,并按照以票控税、网络比对、税源监控、综合管理的要求,统一开发了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软件。近年来,广西、甘肃、福建等地积极贯彻落实《不动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以票控税,优化管理,取得了显著成就。
为保证营业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,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深入推进不动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工作,在2011年底前将《不动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落实到位。